西哈萨克斯坦州米-8直升机坠毁三年半后,刑事案件终于移交法院。此次悲剧造成四人死亡,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关于米-8直升机坠毁的刑事案件正在西哈萨克斯坦州拜特列克区第二法院审理。庭审依据哈萨克斯坦刑法第344条进行,该条款规定了对违反铁路、航空、海运或河运交通安全或运营规则的处罚。

回顾:2023年2月23日,哈萨克斯坦紧急情况部“哈萨克航空救援”公司的直升机在西哈萨克斯坦州硬着陆。民航委员会曾表示,该直升机受“哈萨克斯坦石油运输”股份公司委托执行管道巡检任务。

最初报道称事故无人员死亡,但有受伤。然而后来确认硬着陆导致四人死亡,另有两人受伤。

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紧急情况部数据,机上共有六人:五名机组人员和一名“哈萨克斯坦石油运输”股份公司代表。该部补充说,硬着陆导致紧急情况部“哈萨克航空救援”员工死亡。此外还发布了救援受伤人员的画面。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事故与事件调查司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此外,警方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344条“违反航空器安全运行规则,过失致两人或以上死亡”立案调查。调查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运输检察院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