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公民须在2026年10月1日前缴纳房产税。只要拥有住宅、停车场、车库或土地,就需每年缴纳,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所有拥有不动产的哈萨克斯坦公民都必须缴纳房产税,这不仅涉及公寓和房屋的业主。曼吉斯套州国家收入局提醒,停车场、车库、别墅、土地及其他不动产均纳入征税范围。
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如果征税对象为按份共有,即由多人共同持有,则税款按各业主份额比例计算。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经其他共有人协商同意,可由其中一位产权人作为纳税人。
税额通常列在公共事业缴费单上,也可通过“电子政府”门户网站个人账户、e-Salyq Azamat手机应用以及部分国内银行的应用查询,并可通过这些渠道完成缴款。
税额依据“为民服务中心”国有公司核定的住房或建筑物价值计算。该价值通常与市场价不同,且一般低于市场价。价值低于200万坚戈的不动产,税率为0.05%;价值更高时适用累进税率。
若同一产权人的财产总价值超过4.5亿坚戈,则按提高后的税率计算:2,946,600坚戈,另加超出部分的2%。例如:某公民拥有多个不动产,总价值5亿坚戈。他先按标准缴纳2,946,600坚戈,再就超出起征点的5000万坚戈缴纳2%,即另缴100万坚戈。
哈萨克斯坦对部分公民类别提供税收优惠:独居退休人员;“金吊坠”(Altyn alqa)获得者;英雄母亲;“母亲荣耀”勋章获得者;苏联英雄;社会主义劳动英雄;“人民英雄”和“哈萨克斯坦劳动英雄”称号获得者;光荣勋章全额获得者;“祖国”勋章获得者。孤儿及18岁前失去父母照料的儿童完全免税。
房产税提前计算,但须在2026年10月1日前缴纳。公民缴纳的是上一年的税款,因此即使公寓已出售,仍需缴税。
切勿错过截止日期。自2026年10月2日起,未按时缴纳税款者将被加收滞纳金,并收到欠税通知。随后,债务人将收到追缴欠税的税务令;若置之不理,私人司法执行员将介入,可能冻结账户、禁止出境,并额外收取其“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