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发布了一份讨论文件,分析了分期付款市场,并提议开始对非银行机构——商店、开发商和汽车经销商——提供的部分分期付款类型进行监管。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文件中将分期付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提供的金融分期付款。第二类是由商品和服务销售方或非金融组织提供的非金融分期付款。
金融分期付款已被立法覆盖,而国家银行认为,非金融分期付款仍处于“灰色地带”。监管机构认为,这给消费者带来了重大风险。
为纠正这一情况,提议强制非金融贷款机构评估买方的偿付能力,并向信用局传输已发放分期付款的信息。此外,计划对非金融分期付款的罚款和违约金设置上限,并重新审视融资租赁规则。
可能受到监管的包括几个类别。首先是BNPL提供商和引入第三方的保理合同:目前此类交易在未核实买方收入的情况下完成,且债务不传输至信用局。第二类是先租后买,即买方在法律上仍是承租人,因此此类关系不适用信贷时有效的金融规则和保障。第三类是开发商和汽车经销商的分期付款:与销售方的直接交易不计入信用报告,尽管金额可能相当可观。
简而言之,国家银行不打算禁止分期付款或为银行和小额信贷产品制定新规则。讨论文件中提出的问题涉及那些不受银行立法监管的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