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hub.kz报道,一名纽约市警察因违反乔治·弗洛伊德去世后通过的法律而被定罪,这是该法律下的首例定罪。

周四,布朗克斯刑事法院法官裁定奥马尔·哈比卜有罪。他被判犯有弗洛伊德法案规定的轻罪、重罪勒颈罪和轻罪攻击罪,面临最高七年监禁。哈比卜已被纽约警察局开除,此前已被停职停薪。

法官下令将其拘留,不得保释。哈比卜于2007年加入警局,2023年他在布朗克斯一家宴会厅响应911报警时,一名醉酒闹事的男子拒捕。据布朗克斯地区检察官达塞尔·克拉克称,哈比卜对该男子实施了锁喉,勒得太紧,导致其呼吸和循环受阻,最终晕倒。

哈比卜的律师雅各布·Z·温斯坦在庭审中辩称,其他因素(如未进食而饮酒)可能导致该男子晕倒。纽约警察工会主席帕特里克·亨德利表示,该判决“进一步证明了一个严峻的现实:警察在执勤的每一秒都面临刑事起诉的风险,而普遍的反警察宣传使得获得公正审判变得极其困难。”

哈比卜是根据2020年弗洛伊德法案被起诉的,该法案规定警察在逮捕过程中使用锁喉或坐、跪、踩踏他人躯干属于犯罪。该法案曾遭到警察工会的挑战,但于2023年被纽约州最高法院维持。

在该法律颁布时,纽约警察局规定已禁止警察使用锁喉,但使用锁喉的警察很少被起诉。2014年,一名警察因对埃里克·加纳使用被禁止的锁喉导致其死亡,该警察被解职,但未面临刑事指控。

在最近被捕前,哈比卜曾有多起关于过度使用武力和滥用职权的实质性不当行为投诉。他曾在2017年因使用锁喉被警局通报,该事件后来成为关于警察继续使用被禁约束手段的新闻报道主题。

哈比卜还被指控在2016年的一次枪支突袭中作伪证和篡改证据,导致多名被告撤回认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