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甫洛达尔州一名失去父母监护的姑娘通过法院恢复了从国家住房基金获得住房的权利,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最高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2008年,该地区居民被安置到孤儿院。然而,直到2014年,她才被列入“孤儿和失去父母监护的儿童”类别的住房登记。
2023年,授权机构以她迁往另一个居民点永久居住为由,将她从排队名单中移除。在诉前程序中,她要求恢复自2008年(即进入孤儿院之时)起登记的权利。尽管多次申诉,她仅被恢复至最初登记日期(2014年)的排队资格。
原告不同意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认其自2008年起登记获得住房的权利。
法院认定,由于履行监护职能的机构和组织未能适当履行职责,原告未能及时被列入排队名单。延迟登记并非原告的过错:作为未成年人,她无法自行实现其住房权利。她曾就读的孤儿院现已解散。
授权机构未能提供原告接受寄养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可能影响对案件情况的法律评估。根据《住房关系法》,被认定为需要住房并已登记的孤儿和失去父母监护的儿童,在获得住房之前不得被取消登记。
官员的非法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和合法利益。由于法院认定国家机关不作为及个别官员行为非法,原告自进入孤儿院之日起从国家住房基金获得住房的权利得以恢复。该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