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hub.kz报道,巴甫洛达尔一名享受国家奖学金攻读教育专业的女学生退还了学费,但法院免除了她的违约金。

该案在巴甫洛达尔州法院上诉庭审理,原告为金融中心股份公司,被告为公民T.。该女生获得教育专业文凭,并签署了至少工作三年的承诺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就业中心,但未履行承诺。

因此,法院判令她退还学费1,773,200坚戈,但驳回了违约金诉求。合议庭认为,追偿学费合法,因服务义务未履行且无免责理由;同时,拒赔违约金合理,因为合同及法律均未规定此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