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7年起,哈萨克斯坦将调整与养老金储蓄相关的一项支付规则。国家将继续保障公民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的安全,详情请访问infohub.kz。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解释称,主要变化涉及补偿金。此前,只有当养老金资产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才支付补偿金。现在计算时将考虑新的条件,其中之一是公民可以自主选择其储蓄的管理方。
此前,养老金资产仅由国家管理。现在,公民可将最多100%的储蓄交由私人公司管理(此前上限为50%)。这样,储户获得了更多自由:他们可以选择管理公司,确定投资策略和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养老金储蓄仍然受法律保护。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将继续管理部分资产,并监督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率。
私人管理公司必须满足严格的要求:充足的资本、财务稳健、具备相关经验。如果公司未能达到规定的收益率水平,在某些情况下将被要求用自有资金弥补差额。
新规则旨在完善累积养老金体系并扩大公民选择范围。国家对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的安全保障仍然有效。
此前,哈萨克斯坦已简化继承人领取死者养老金储蓄的程序。现在亲属不仅可以分期领取,还可以一次性全额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