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哈萨克斯坦州一起因管理人员与农场负责人个人冲突引发的粮仓纵火案,经最高上诉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火灾造成的损失达4.95亿坚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Telegram频道“最高上诉法院最新消息”透露,2023年5月,北哈萨克斯坦州一名农场管理人员因对负责人怀有个人怨恨,伙同他人组织纵火烧毁粮仓。大火烧毁了财产,给农场造成4.95亿坚戈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该男子犯有以纵火方式故意毁坏和损坏他人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刑法》第202条第3款第2项),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并裁定赔偿物质损失。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被判刑人的辩护律师提出最高上诉申诉,以当事人罪证不足为由,请求撤销判决和二审裁定。

然而,最高上诉法院认为,管理人员组织纵火的罪行已被综合审查的证据所证实。这些证据包括紧急情况部门的材料、现场勘查笔录、认定纵火事实的消防技术鉴定结论、犯罪人的电话通话记录,以及受害人和证人的证言。造成的损失金额已由司法建筑经济鉴定确认。

法院认为所判刑罚与犯罪严重程度和法律规定相符。据此,未发现撤销或变更已生效司法文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