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梅伊,一名司机成功对巡逻警察开出的违章停车罚单提出异议——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支持了车主的诉求,终止了案件审理,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据阿拜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该男子对巡逻警察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597条第1款对其追究行政责任的处罚决定提出申诉,该条款规定对违反车辆停车或停放规则的行为予以处罚。
司机在申诉中表示不认同该处罚决定,称其认为在单元门口停车的罚款缺乏依据。
庭审过程中查明,案件材料中没有证实车辆违反规定停车的证据,也未指明涉嫌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点。
在听取双方陈述后,法院认为,在没有依法收集的证据的情况下,警察的推测不能作为认定司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裁判依据。
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塞梅伊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终止了该行政违法案件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