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fohub.kz网站报道,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跨区专门行政法院裁定,拒绝向一名培养出在中国举行的世界举重锦标赛铜牌得主运动员的教练发放奖金的行为违法。

据北哈萨克斯坦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法院审理了举重教练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体育部及旅游和体育部体育与群众体育委员会的行政诉讼。

争议源于拒绝向该运动员的个人教练发放奖金,该运动员在2025年中国海宁举行的世界举重锦标赛上获得第三名。

最初,该教练作为第一教练获得了奖金,但作为个人教练的奖金被拒绝。因不同意该决定,他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和体育部提出申诉。经审理申诉,该部同样拒绝了发放。

此后,教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原告自2022年起对该运动员进行训练。这些情况由体校命令、训练记录日志、体校回复以及运动员个人训练计划证实。

法院指出,法律规定,认定教练为个人教练的标准是训练运动员不少于三年。同时,运动员未入选国家队,以及未按规定规则提交个人计划,均不能成为拒绝发放奖金的理由。

此外,法院认定在审理申请和申诉时存在行政程序违规,包括未适当调查案件情况,以及未对哈萨克斯坦国家举重联合会的申请拒绝给予适当理由说明。

因此,法院认定委员会拒绝发放奖金的行为及部拒绝满足申诉的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

委员会必须根据法院的法律立场,重新审理发放奖金的申请。

法院判决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