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江布尔区一名女子因在奇姆肯特机场安检时被查出随身行李中有一枚子弹,被认定犯有非法储存弹药罪,将被处以6万坚戈罚款。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塔拉兹专门行政违法法院审理了这起针对江布尔区一名女子的案件,案由为非法储存子弹(《行政违法法典》第482条第1款)。

2026年8月,这名乘客打算从奇姆肯特机场乘坐奇姆肯特—杰兹卡兹甘航线航班。在通过安检区时,工作人员在她包内发现一枚用于滑膛猎枪的12号口径子弹。

该女子的违法行为由笔录、双方陈述和鉴定结论予以证实。

“在法庭上,该女子认罪并解释说,她不小心把子弹放进了包里,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法院方面表示。

根据法医鉴定结论,该子弹为工厂制造,适合射击。

《行政违法法典》第482条第1款的处罚规定,对自然人处以20个月计算指标的罚款。

考虑到认罪、悔罪、首次违法以及没有加重情节,法院将罚款金额降低了30%。

根据法院裁决,该女子被认定违反《行政违法法典》第482条第1款,被处以6万坚戈罚款。被缴获的子弹应予销毁。

该裁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