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江布尔州一名妇女因再次未履行父母义务被追究行政责任,起因是她与丈夫在未成年子女面前饮酒。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未成年人事务跨区专门法院审理了一起针对一名母亲的行政违法案件,事由是再次未履行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行政违法法典》第127条第2款)。

经查明,2026年8月,莫因库姆区一名居民与其丈夫在塔拉兹临时居住地处于中度醉酒状态。家中还有她2024年和2025年出生的两名年幼子女。邻居向警方报告了此事。检查过程中记录了不卫生的居住条件以及完全缺乏儿童正常成长的条件。

法院还查明,同月早些时候,这名母亲已因违反《行政违法法典》第127条第1款被追究过责任。

在法庭上,该妇女完全认罪,并确认了与丈夫在未成年子女面前饮酒的事实。

《行政违法法典》第127条第2款的处罚规定为15个月计算指标的罚款或最长5天的行政拘留。

法院将认罪和育有年幼子女认定为减轻情节。

根据法院裁决,该妇女被认定违反《行政违法法典》第127条第2款,被处以15个月计算指标的罚款(64 875坚戈)。

裁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