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兹一名居民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他用脚踢大门,并用尖锐物品在门上留下划痕,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塔拉兹专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的法院审理了这起针对当地居民的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件(《行政违法法典》第147-1条第1款)。

经查明,2026年9月,该男子来到受害人家中,想了解对方何时能完成维修。此前,违法者曾按合同在受害人女儿家中从事建筑工作。

“由于无人给他开门,他决定以此表明自己来过:多次用脚踢大门,并用尖锐物品在门上留下划痕,包括小门,其行为故意损坏了受害人的财物。”法院方面表示。

该男子的罪责由笔录、监控录像、受损大门的照片以及双方陈述予以证实。违法者完全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造成的损失。

受害人指出,大门价值8万坚戈,但损失并未得到赔偿,并请求从重处罚。

《行政违法法典》第147-1条第1款的处罚规定为50个月计算指标的罚款,或5至20天的行政拘留。法院未认定减轻和加重情节。

根据法院裁定,塔拉兹这名居民被认定违反《行政违法法典》第147-1条第1款,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裁定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