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斯坦南部,一名出租车司机因在与客户的通信中粗鲁无礼、出言不逊而受到惩罚。事件发生在江布尔州,该男子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处以罚款并责令赔偿精神损害,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萨雷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侮辱罪的私人起诉刑事案件(刑法第131条第1款)。法院查明,双方冲突发生在一次出租车行程之后。2025年2月,出租车司机当着受害人母亲的面,用下流、侮辱性语言辱骂受害人。
一年后,两人再次发生冲突。受害人发布寻找出租车的信息,多次电话联系后,通过WhatsApp向司机发送语音消息,要求其不要再联系自己。作为回应,他收到了一条包含粗鲁侮辱性言辞的语音消息。
司机的罪行通过双方陈述和法院指定的心理语言学鉴定得到证实。被告认罪,并解释称这些激烈言辞是在愤怒状态下说出的。他表示后悔并向受害人道歉。
私人起诉人坚持要求严惩并赔偿精神损害。法院考虑到认罪、有未成年子女、首次犯罪且无加重情节等从轻情节。
法院判决该男子犯有刑法第131条第1款罪行,处以20个月度计算指数(86500坚戈)的罚款。此外,还判处其赔偿精神损害2万坚戈。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