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拉尔,一名司机因在车辆国家登记号牌框上写有不雅字样而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86500坚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西哈萨克斯坦州法院新闻处通报,乌拉尔市专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的法院审理了一名驾驶未登记车辆的司机的案件。该车号牌框上写有内容不雅的标语。
庭审过程中,法院审查了照片材料,并据此认定该标语含有粗俗的不雅用语。
法院指出,在车辆外部放置此类标语,使其可被不特定人群(包括未成年人)看到。同时,在公共空间使用不雅用语违背了公认的行为规范、道德和礼仪。
根据案件审理结果,该司机被认定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轻微流氓行为)。
法院裁定对其处以86500坚戈的行政罚款。该法院裁定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