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尔斯克一名执法人员因涉嫌滥用职权出庭受审,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据西哈萨克斯坦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乌拉尔斯克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依据《刑法》第361条第2-1款提起的刑事案件。
“被告身为执法人员,担任西哈萨克斯坦州刑事执行系统机构囚犯教育与社会心理工作部门职务,利用职务权限谋取他人利益,违背公务利益,”法院表示。
经查明,2026年2月9日至3月3日期间,该工作人员与在该机构服刑的一名囚犯存在私人关系,应其请求非法将10条(100包)香烟带入机构区域内,交给该囚犯。为此他收受了6万坚戈。
此外,2026年2月4日至3月3日期间,他明知该囚犯在机构区域内非法使用手机,却未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查明和没收违禁通信工具,未向直接领导报告,还通过WhatsApp与囚犯保持联系。被告以此为该囚犯非法使用违禁通信工具创造了条件。
被告完全认罪。
法院认定,该男子有未成年子女以及认罪所表现出的真诚悔过,为减轻刑事责任和处罚的情节。
法院判决其犯有《刑法》第361条第2-1款规定的罪行,判处2年限制自由。
依据《刑法》第49条,该罪犯还被剥夺“司法高级中尉”特别警衔。
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