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特朗普政府对哈佛大学的诉讼。据infohub.kz报道。

周四上午,波士顿的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斯特恩斯裁定,政府于3月提起的诉讼未能合理证明哈佛校园内存在持续的联邦民权法违规行为。

斯特恩斯表示,政府的诉状主要聚焦于2025年3月指控的少数事件,称其“过于孤立和零散”,不足以支持哈佛存在持续民权违规的主张。

周四的裁决对唐纳德·特朗普及其官员是一个打击,他们一直试图迫使这所精英大学屈服,不仅在应对反犹主义方面,还包括招生中的种族、多样性、公平和包容(DEI)等一系列问题。

在最初的诉状中,特朗普政府描绘了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袭击后哈佛生活的反乌托邦景象。司法部律师称,犹太和以色列学生“遭到骚扰、人身攻击、跟踪和吐口水”,而大学管理层的回应是“什么都不做”。

司法部认为,这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该条款禁止在接受联邦资助的项目中基于种族或国籍的歧视。

在简短但尖锐的四页裁决中,斯特恩斯表示,他并非“淡化哈马斯袭击后校园事件引发的任何担忧”。然而,他表示司法部的诉状误解了第六章的适用范围。

法官裁定,在制定1964年立法时,国会的意图不是惩罚“违规的受资助者”,而是激励其遵守第六章。这本质上是前瞻性的,而非追溯性的,而特朗普政府在诉状中提供的涉嫌歧视的例子几乎仅限于2023-24学年。

特朗普政府后来修正的诉状“缺乏任何事实指控”,也没有证据表明在2025年6月根据第六章向哈佛发出通知后存在不合规行为。因此,法官轻蔑地称之为“政府对潜在混乱的狂热预警”未能达到执法行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