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哈萨克斯坦州法院就一起失去养家糊口者的案件判决赔偿——父母双亡后,孙子由祖母抚养,据infohub.kz报道。

西哈萨克斯坦州法院新闻处称,当地一名妇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失去养家糊口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同时要求一次性赔偿起诉前三年的损失,并按月支付抚养费。

经查,2014年,原告的儿子因工伤死亡,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2022年,死者的妻子去世,原告成为未成年孙子的监护人。原告当时已退休,儿媳去世后她承担起监护责任,孙子健康受限(三级伤残)。原告认为,她有权在预期寿命内获得赔偿,孙子则应获赔至18岁或具备劳动能力。她还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此前未从责任方获得任何赔偿。

法院审理后部分支持了诉求。查明死者生前抚养未成年儿子和母亲,母亲在儿媳去世后成为孩子的唯一法定代理人。雇主及另一组织的责任和过错程度已由生效判决确定。赔偿金额参考了死者月平均工资及雇主此前已支付给妻子的500万坚戈赔偿。

最终,法院判令雇主向原告支付:一次性赔偿起诉前三年的损失160万坚戈;终身按月支付4.5万坚戈;精神损害赔偿150万坚戈。向未成年孩子支付:一次性赔偿160万坚戈;按月支付至18岁,每月3.2万坚戈;精神损害赔偿150万坚戈。

另一责任方被判决向原告支付:一次性赔偿98万坚戈;终身按月支付2.7万坚戈;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坚戈。向孩子支付:一次性赔偿98万坚戈;按月支付至18岁,每月2.7万坚戈;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坚戈。

法院表示:“判决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恢复死者家属的受损权益,保护健康受限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利益。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