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尔州一名男子通过通知才得知自己被解雇,他不认可雇主的决定,并通过法院恢复了工作,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茹阿雷区法院审理了这名男子与区医院之间的劳动争议。案卷材料显示,原告自2024年5月起担任区中心医院总务主任一职。

2026年2月,雇主发布命令,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但该员工本人表示,他并未提交辞职申请,也未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并希望继续工作。

由于不认可医院的决定,该男子先向调解委员会申诉,随后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2026年2月医院向该员工发出通知,表示打算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回复中表示,他不同意被解雇,不愿失去工作,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根据《劳动法典》,双方协商一致是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但为此需要员工与雇主达成相互同意。法院认定,雇主在未取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实际上以单方面方式终止了劳动关系,却使用了本应以双方自愿意思表示为前提的依据。

法院判决认定解雇命令非法并予以撤销,该男子恢复原职。此外,法院判令医院向其支付190万坚戈工资及20万坚戈精神损害赔偿金。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