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公布了修订银行及外国银行分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计算规则的草案,该草案将影响借款人偿付能力及债务负担的评估方式。据网站infohub.kz报道,国家银行理事会2026年7月31日通过的该决议尚未生效。
目前,哈萨克斯坦实行债务负担系数(КДН),即个人所有贷款的月还款额与其月均收入之比,其上限设定为0.5。这意味着,哈萨克斯坦公民的贷款月供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一半。
关键变化之一涉及汽车贷款。到2026年底,部分购车贷款将不受债务负担系数要求的限制。该优惠将延长适用于在哈萨克斯坦首次注册的新车,以及满足首付要求的二手车。对于二手车,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车价的50%;而对于车龄不超过三年的车辆,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国家银行还明确了被视为积极参与博彩活动的借款人标准。此类借款人包括在过去六个完整月内,向博彩组织者支付至少六笔款项,且总金额超过30万坚戈的个人。对于此类借款人以及领取定向社会救助的人员,银行在计算偿付能力时只能考虑其官方收入。
此外,文件还针对不同类型的贷款引入了单独的债务收入比(КДД)计算程序。КДД是指个人未偿债务总额与其年收入之比。银行将分三步计算КДД:首先评估借款人的偿付能力,然后按具体贷款类型(消费贷款、抵押贷款、汽车贷款)计算,最后计算借款人的全部债务。
这些变化还涉及收入确认程序。银行可以使用多种信息来源,但必须检查数据,以防止通过客户自有账户之间的转账来重复计算收入和人为夸大偿付能力。在计算月均收入时,只考虑借款人在最近六个月中至少两个月获得的收入类型。但由税务报告确认的某些收入类型除外。
国家银行还明确了信用卡债务的计算程序。信用卡的月还款额将按已使用额度的10%确定。该文件首次详细规定了信贷额度、信贷限额和借款人的概念。此外,银行不仅要在发放新贷款时计算债务负担系数,还要在提高信贷限额、发放额外贷款或改变贷款条件导致客户还款额增加时计算。
该决议将在首次正式公布后十个日历日内生效。此前,《Kursiv》曾报道国家银行为统一养老储蓄基金购买了3.75亿美元的外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