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尔斯克法院不允许警方将一名女学生送往特殊教育机构,查明其缺课是由于同学欺凌所致,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西哈萨克斯坦州未成年人事务专门跨区法院审理了当地警方的诉讼。警方坚持将女孩安置到行为偏差儿童学校,理由是系统性缺课。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发现了其他情况。据州法院消息,女学生称因欺凌而未能上课。学校中的持续压力对她的情绪状态产生了负面影响,她无法强迫自己去上课。检察官也支持这些论点。

法院提醒《预防犯罪法》要求教育机构创造安全环境,并为遭受欺凌的儿童提供心理帮助。

法官认为,在未查明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缺课不能作为将孩子送往特殊学校的依据,因此驳回了警方的诉讼。

此外,法院向警察局和教育管理局发出特别裁定,指出预防措施不足,且对女孩关于欺凌的投诉置之不理。

该判决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