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扩大了稳定币的担保要求,允许发行方在现金之外使用政府债券,消息来自网站infohub.kz

此前,在试验模式下发行稳定币仅能使用本币或外币作为担保。现在,发行方可将自身持有的政府债券纳入担保资产。

根据新要求,现金必须存放在中央银行的专门账户中,政府债券则需由中央托管机构锁定在监管机构名下。同时,发行方保留获取债券票息及其他收益的权利。

文件还对数字资产持有者的保护提出了额外要求。存放在中央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总额与锁定的政府债券面值之和,不得低于所有流通中稳定币的总面值。

此外,监管机构禁止使用借入资金(包括贷款和抵押资产)来构成此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