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infohub.kz 网站报道,阿拉木图一名女子因车内前座上的物品被摄像头误认为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而收到罚单。
叶夫根尼娅·舍斯塔科娃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摄像头记录了一起违反乘客运输规定的行为,尽管前座上只有个人物品。处罚决定附带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包袋等物品。她认为系统错误地将它们识别为未系安全带的乘客。
叶夫根尼娅评论道:“老实说,今天早上我看到罚单通知时非常惊讶。打开处罚决定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来现在似乎还得给放在前座上的包包和塑料袋系安全带。我收到罚单是因为一个白色大塑料袋。它虽然体积大,但完全不像人。更何况照片上清楚显示那就是个普通塑料袋。所以,亲爱的哈萨克斯坦同胞们,看来以后不仅要给乘客系安全带,还得给包包和塑料袋系——至少如果你不想事后处理罚单的话。”
这名女车主打算申诉,认为摄像头错误地将车内物品识别为未系安全带的乘客。
律师詹多斯·帕尔马诺夫此前解释称,司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申诉:追责程序违规、车辆所有人信息错误、车牌号认定有误、缺乏充分证据、对摄像头工作状态存疑或照片视频无法证实所指控的违规行为。专家强调,每个案件都需要个别评估。
据律师称,行政违法处罚决定可在送达或收到之日起10天内申诉。即使错过期限,申诉权也并非总是丧失:如有正当理由,可向主管机关或法院申请恢复。律师建议,在提交申诉前仔细研究处罚决定,保留所有违规记录材料,并收集自己的证据——行车记录仪录像、照片、证人证词及其他文件。
申诉可通过eGov和eOtinish平台、行政违法统一登记系统(ەراپ)提交,也可亲自前往阿拉木图市警察局行政警察局行政实践处,地址:拜图尔瑟诺夫街185ب。


